黨群園地
新中國成立后,為了滿足廣大農民對土地的要求。1950年6月,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》,其內容規定:廢除地主階級土地所有制,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;沒收地主的土地、耕畜、農具、多余的糧食及其在農村多余的房屋;將沒收的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,公平合理地分配給無地少地的貧苦農民。接著,全國在新解放區,開展了土地運動。
到1952年冬,全國除少數民族地區和臺灣省外,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,使新解放區的三億多農民獲得了土地。
土地改革在全國取得了巨大成功,農民得到了屬于自己的土地,生產積極性大幅提升,為新中國農業事業的發展,奠定了堅實的基礎;也為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,打下了堅實的基礎。
土地改革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進行的一場翻天覆地的運動,從而徹底改變了中國封建剝削土地制度。解決了中國歷史上土地長期由少數人占有的不合理制度。這是唐宗、宋祖、成吉思汗等歷代帝王都無法改變的狀況,新中國成立后,這一狀況被徹底改變了。
有了土地的農民,翻身成為土地的主人,大大解放了農村生產力,極大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,農業生產數量和質量大幅提升。農業生產獲得迅速恢復和發展,農民純收入增加,家庭生活水平提高。這使人民政權更加鞏固,也為國家建設準備了條件。